案例 | 助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平溪江为例的实践与思考
2025年5月16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六部委,正式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紧密对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为持续深化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筑牢美丽中国先行区生态根基提供了清晰的行动纲领。
湖南水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深耕水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近五年里已承接全国各省市水生态监测项目、河湖健康评价项目300余项,我们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水生态调查与评价经验。《方案》的出台,尤其是第四部分“推进水生生物保护恢复”等部署,与水天地聚焦水生生物监测的核心业务高度契合。基于此,结合在平溪江开展的三次监测实践,我们围绕美丽河湖建设的关键技术环节展开思考,旨在为相关工作的科学推进提供参考。
一、监测背景与平溪江概况
(一)政策依据与地方实践基础
《方案》发布后,湖南省虽暂未出台配套的正式管理办法或行动指南,当前调查评价工作暂以两份审议稿、征求意见稿文件为参考,但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已构建起成熟的技术体系,如《湖南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为监测评价的标准化开展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二)平溪江概况
平溪江作为资水一级支流,隶属于长江流域资江水系,发源于湖南省洪江市大湾,于洞口县石江镇汇入赧水(资水左源)。流域总面积达2265 km²,干流全长97 km,其中洞口县境内段长70.4 km,河流平均坡降2.59‰,多年平均流量为76 m³/s,长塘河、古楼河、半江、黄泥江为其主要支流。
二、平溪江水生生物监测实践与核心结果
(一)河湖健康评价阶段(2024年)
2024年7月监测中,共检出底栖动物3门21种,优势物种以节肢动物门为主,包括纹石蛾(Hydropsyche sp.)、溪泥甲(Elmidae sp.)等。2024年10月监测中,共检出底栖动物4门31种,优势物种组成出现明显季节变化:软体动物门新增萝卜螺(Radix sp.)、淡水壳菜(Limnoperna fortunei),节肢动物门的溪泥甲等仍保持优势地位,且发现扁形动物门的三角涡虫(Dugesia sp.)。两次监测结果清晰显示,平溪江夏、秋两季的底栖动物种群结构与现存量存在显著差异,客观反映出流域生态环境因子(如水温)对生物群落的动态影响。
(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阶段(2025年)
2025年10月,结合《方案》对水生生物保护的要求,我公司在平溪江洞口段系统布设10个采样点,开展鱼类资源与水生维管植物专项监测。水生维管植物方面:共监测到6种,沉水植物、漂浮植物、挺水植物各2种,平溪江洞口段水生维管植物季节变化明显,湿生/挺水型植物分布广、覆盖度较高。鱼类资源方面:共调查到22种本土鱼类,隶属于4目6科,无外来入侵物种踪迹。其中鲤科鱼类占比最高,达16种(占总物种数72.7%),鲿科2种(占9.1%),鳅科、刺鳅科、合鳃鱼科、沙塘鳢科各1种(各占4.5%),鱼类群落结构呈现典型的溪流型特征,广泛分布有侧条光唇鱼、半刺光唇鱼等环境敏感型本土鱼类,反映出平溪江鱼类栖息地环境保持较好。
三、基于监测实践的美丽河湖建设建议
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虽已形成标准化流程,但在水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价维度仍有优化空间,尤其在生物群落结构、生态系统多样性与稳定性的考量上需进一步深化。结合公司水生生物监测专业优势,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阶段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完善水生生物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生态系统整体性考量
《方案》明确提出“推进水生生物保护恢复,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需更全面地覆盖生态系统核心要素,实现“从单一指标到系统评价”的升级。建议针对河流与湖泊的生态特性,差异化设置核心指标与补充指标:
河流生态系统:鱼类资源(物种数、群落结构、现存量、外来入侵物种现状)、水生维管植物(物种数、群落结构、覆盖度、外来入侵物种现状)、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物种数、群落结构、完整性指数、外来入侵物种现状),三类指标相互印证,全面反映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性与功能稳定性;
湖泊生态系统:在河流指标基础上,补充浮游植物(物种数、群落结构、现存量)和A、B类湖泊的水鸟(物种数、群落结构、密度)。浮游植物是湖泊初级生产力的核心,水鸟是湖泊生态系统的顶级消费者,两指标的加入可更精准评估湖泊富营养化状况与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同时呼应《方案》中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与水鸟保护的相关要求。
(二)强化调查范围的流域完整性覆盖,打破行政区域界限
美丽河湖的生态完整性具有天然的跨行政区划属性,《方案》也强调“形成一批有实效、可示范、可推广的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议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推行“流域统筹、联合调查”机制,确保监测范围完整覆盖河湖全流域的上、中、下游及重要支流,避免因行政分割导致的“碎片化监测”。
调查样点布设需结合河流流量、流速、底质类型、植被覆盖度等自然特征分层设置,而非简单均匀布点-例如,上游峡谷段可侧重底栖动物监测,下游平原段可增加鱼类与水生植物调查频次;评价标准需根据流域分段的生态功能差异细化,如上游水源涵养区与下游农业集中区的生物多样性基准值应区别设定,最终通过“分段评价+综合研判”,全面反映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状况。
(三)优化调查时间的科学性设计,契合生物生活史规律
水生生物的物种组成与群落结构具有显著季节性特征,单次调查难以全面捕捉生态系统动态变化。结合湖南省气候特征与水生生物生活史规律,建议采用“关键期错峰监测”模式:在鱼类繁殖期(4-7月,此时鱼类活动频繁、种群结构清晰)与索饵期(9-11月,此时鱼类生长旺盛、现存量稳定)各开展1次专项调查,其中鱼类监测应设定最低调查天数标准(建议不少于3天/次),通过多时段、多频次监测避免“单次采样”导致的数据偶然性。
相关规范:
1、《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
3、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湘河委办〔2023〕5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河委办〔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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